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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消费借贷领域的纠纷数量持续攀升,其中“债务豁免”与“职业放贷人”两个概念频繁出现在诉讼对抗的焦点位置呗。前者关乎债权人是否真正放弃了债权,后者则直接决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。当两者在同一案件中交织,裁判结果往往超出当事人预期。武汉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案件,为此类争议提供了值得细读的样本。


该案中,出借人张某自2019年起,以个人名义向不特定多数人出借款项,累计金额超过八百万元,借款合同均采用格式化文本,约定高额利息及违约金。2021年,借款人李某因资金链断裂,与张某签订一份《债务豁免协议》,约定张某免除李某剩余本息共计一百二十万元。协议签订后,张某仅交付部分款项,李某据此主张债务已全部消灭。但是,张某随后反悔,以借款合同为由诉至法院,要求李某偿还全部本息。李某委托武汉某律师事务所应诉。


案件的核心争议有二:其一,张某是否构成职业放贷人,借款合同效力如何;其二,《债务豁免协议》是否有效,能否对抗张某的诉讼请求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张某在两年内涉及民间借贷诉讼十余起,借款对象多为不特定人员,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、经常性,且以营利为目的,符合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。根据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,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,其签订的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。合同无效后,借款人应返还实际取得的借款本金,但约定的高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

关于债务豁免协议,法院认为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且张某未能举证证明存在欺诈、胁迫等可撤销情形,协议合法有效。张某在协议签订后反悔,有违诚信原则。最终,法院判决李某仅需返还实际借款本金,已支付的超额利息予以抵扣,豁免协议中免除的部分不再计入。这一结果既否定了职业放贷人的高息牟利空间,也维护了债务豁免协议的约束力。


【摘要】本文以一起由武汉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消费借贷纠纷案为切入点

从实务角度看,本案的启示是多层面的。对于借款人而言,面对职业放贷人,首要的抗辩方向是主张合同无效,从而切断高息的计算基础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合同无效并不等于债务全免,实际收到的本金仍需返还。此时,若已与出借方达成债务豁免协议,应妥善保存协议原件及履行凭证,以应对出借方可能的反悔。对于出借人而言,以个人名义频繁对外放贷,极易触碰职业放贷人红线,不仅高息不受保护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。对于代理律师而言,办理此类案件时,应全面梳理出借人的放贷频次、对象、资金来源及合同文本,准确判断其行为性质,同时审查债务豁免协议的效力及履行情况,制定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。


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经济重镇,民间借贷活动活跃,消费借贷纠纷亦呈多发态势。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,既要关注个案的证据细节,也要把握司法政策对职业放贷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趋势。债务豁免并非简单的“一笔勾销”,其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本身的合法性及是否存在可撤销事由。而职业放贷人红线的划定,则为借贷市场的规范化提供了裁判尺度。两者交汇之处,正是律师专业价值的体现。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中,借贷双方均应恪守诚信,依法行事,方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讼累。